货物包机运输应注意和行李托运细节
申请包机,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承运人联系协商包机运输条件,双方同意后签订包机合同,包机人与承运人应当履行包机合同规定的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。
包机人和承运人执行包机合同时,每架次货物包机应当填制托运书和货运单,作为包机的运输凭证。
包机人和承运人可视货物的性质确定押运员,押运员凭包机合同办理机票并按规定办理乘机手续。
包用飞机的吨位,由包机人充分利用,承运人如需利用包机剩余吨位应当与包机人协商。
包机合同签订后,除天气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外,托运人和承运人均应当承担包机合同规定的经济责任,包机人提出变更包机前,承运人因执行包机任务已发生调机的有关费用应当由包机人承担。
包用飞机,承运人按包机双方协议收取费用。
申请包舱或包集装板(箱)的合同签定及双方应当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参照包机的有关条款办理。
航空行李托运相关细节。
1.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,承运人应在客票及行李票上注明托运行李的件数和重量。
2.承运人一般应在航班离站当日办理乘机手续时收运行李,如团体旅客的行李过多,或因其他原因需要提前托运时,可和旅客约定时间,地点托运。
3.承运人对旅客托运的每件行李应拴挂行李牌,并将其中的识别联交旅客,经承运人同意的自理行李,应与托运行李合并计重后,交由旅客带入客舱自行照管,并在行李上拴挂自理行李牌。
4.不属行李的物品,应按货物托运,不能作为行李托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