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境货物报检所需单证如何及时收取运费
报检应提供的单证资料:。
1,该批出境货物的对外贸易合同(售货确认书/函电),信用证,商业发票,装箱单(出口货物明细单),购销合同。
2,出境货物属卫生注册,质量许可证管理或审批范畴的,报检时应提供相关文件或注册,许可证号。
3,该批出境货物须经生产者/经营者检测合格,并附检测证明或检测报告(厂检结果单),申请数量/重量检验的,还应加附数量/重量明细单或磅码单。
4,盛装该批出境货物所用的一般运输包装的性能检验结果单,在分批使用时,应提供性能单复印件。
5,凡凭样成交的出境货物,报检时应提供买卖双方共同确认/铅封的成交样品。
6,若经外地检验检疫机关检验检疫合格,需在本地实施查验后装运出口的出境货物,报检时应加附该批出境货物的"换证凭单"(正本)。
货方应付的运费长期拖欠,应收的运费变为坏帐,这已成为承运人目前所面临的严重问题,鉴于此,本文以国际海上运输中常见的预付运费为例,分析了预付运费条款给承运人可能带来的风险,对承运人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运费及时收取提出了相应的建议,以期对有关各方能有所帮助。
近年来,随着承运人(货运代理人也常常以契约承运人的身份参与运输)的增多,我国运输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,为了争取货源,很多承运人竞相压低运价并延长运费付款期,甚至甘冒风险,与信誉较差的货主或货运代理签定对承运人不利的运输合同,加之很多承运人对运费的收取缺乏有效的管理程序,造成承运人无法收取运费的事件时有发生,因而,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承运人及时收到运费,有极其重要的实践意义。
预付运费条款给承运人带来的风险及对策。
预付运费是指,租船人(付费人)较迟应于货物装船且船东已签发的提单交付给他之前,支付运费给承运人,但在实务中,由于多方面的原因,租船合同中有关预付运费的条款不能如期执行,而可能是在提单签发后的若干日内才支付运费,由此可能给承运人带来风险。